版本:1.0
更新日期:2023-12-25
1.1
南京贝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越伊运营方”)是越伊(以下称“越伊”)运营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 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向用户提供越伊服务。为获得越伊服务,越伊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需在认真阅读及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部 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 按钮(或实际使用越伊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服务协议。如用户对本服务协议或协议的任何部分存有任何异议,应终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越伊服务)。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越伊运营方将为用户基于使用越伊服务的客观需要而在申请、注册越伊服务时,按照注册要求提供的帐号开通越伊服务,用户有权在越伊运营方为其开通并同意向其提供服务的基础上使用越伊服务。同时,用户同意:
1.2.1 用户应妥善保管越伊帐号及密码。
1.2.2 未经越伊运营方同意,用户不得擅自买卖、转让、出租任何越伊帐号或越伊昵称。
1.2.3 用户使用越伊服务过程中,须对自身使用越伊服务的行为,对任何由用户通过越伊服务发布、公开的信息,及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3
用户使用越伊服务过程中,对自身使用越伊服务的行为以及通过越伊服务发布、公开的任何信息享有合法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用户同意:
1.3.1 越伊运营方对越伊内容(越伊内容即指用户在越伊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享有使用权。
1.3.2 未经越伊运营方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协助任何第三方非法抓取越伊内容,“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1.4
用户在使用越伊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越伊运营方所发布的Robots协议。 未经越伊运营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以违反上述规定的方式访问越伊平台或收集任何越伊内容。
1.5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户同意并授权越伊运营方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1.6
越伊运营方有权直接将本服务或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委托给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及履 行,越伊运营方无需就此向用户另行获取授权。越伊运营方将竭尽避免前述委托或变更给用户使用越伊服务造成的不便,越伊运营方届时将尽量及时通过网站、平 台、私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
1.7
为提高用户的越伊服务使用感受和满意度,用户同意越伊运营方可以对用户数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从而进一步优化越伊服务。
2.1
越伊服务的具体内容由越伊运营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越伊服务发布观点、评论、图片、视频等,越伊运营方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形态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并将及时更新页面/告知用户。
2.2
用户理解,越伊运营方仅提供与越伊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络而支付的手机费)均由用户自行负担。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的稳定性问题、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的存在及其他越伊运营方无 法控制的情形),用户同意越伊运营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越伊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若发生该等情形,越伊运营方将尽可能及时通过网页公 告、系统通知、私信、短信提醒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受到影响的用户。
3.2
用户理解,越伊运营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越伊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越伊运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越伊运营方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越伊运营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越伊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3.3.1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3.2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3 用户侵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3.3.4 用户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为其所使用的收费服务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3.3.5 用户损害监管部门、国家机关及政府形象;
3.3.6 用户以任何方式损害越伊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誉或信誉等合法权益;
3.3.7 越伊运营方有其他合理理由认为需要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越伊服务的。
3.4
如用户在申请开通越伊服务后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越伊运营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理:
3.4.1 回收用户帐号;
3.4.2 回收用户昵称;
3.4.3 停止为该用户提供越伊服务。
3.5
用户选择将越伊帐号与越伊运营方合作的第三方帐号进行绑定的,除用户自行解除绑定关系外,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用户已绑定的第三方帐号也有可能被解除绑定,越伊运营方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5.1 用户违反第三方用户协议或其相关规定的;
3.5.2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协议的;
3.5.3 第三方帐号所属平台或业务已关停的;
3.5.4 第三方帐号所属的站方要求解除绑定的;
3.5.5 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或主管部门要求的;
3.5.6 越伊运营方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解除绑定的。
4.1
用户可自行编辑注册信息中的帐号名称、昵称、头像、简介等(以下简称“帐号信息”),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
用户注册越伊帐号,制作、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及个人资料,不得以虚假或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注册;若用户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应及时更新。
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用户不得以他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名义注册越伊帐号,亦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信息注册越伊帐号,包括但不限于让人误认为该帐号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组织存在关联关系的名称、头像或简介等。
4.2
新闻媒体和政务机关开设越伊帐号的,除根据本协议约定使用越伊服务以外,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规则及监管规定。
4.2.1 媒体帐号,是指具有法定新闻资质的新闻单位在越伊上开设的机构认证帐号。媒体帐号在使用越伊服务时应当接受新闻主管部门和网信部门的统一管理。
4.2.2 政务帐号,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开设的机构认证帐号。政务帐号在使用越伊服务时应当接受网信部门的统一管理,并根据自身的职责、章程和上级单位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4.3
用户知悉并同意,以下信息一经用户提交确认则无法更改,因内容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错误,不完整、不满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独立承担:
4.3.1 越伊运营方规定的确定后无法修改的帐号信息。
4.3.2 越伊帐号个性域名;
4.4
越伊运营方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越伊运营方将对用户使用越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隐私内容加以保护。
对于用户在越伊中发表或存储的越伊内容,越伊运营方建议用户自行不定期备份。用户理解并同意,如用户通过使用注销帐号功能而主动停止使用越伊服务或越伊服务被终止或取消的,越伊运营方无法向用户返还或提供任何数据。
4.5
为维护越伊平台的稳定运营,确保用户体验质量,未经越伊运营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越伊平台上实施自动化行为或发布垃圾信息。
4.5.1 自动化行为,是指未经越伊运营方同意,用户自行或授权、协助第三方采用自动化手段或明显异于常人的、远高于正常用户频率地发布越伊动态、评论、消息或作出关注、点赞、抓取数据等的行为。
4.5.2 垃圾信息,是指未经越伊运营方同意,擅自使用越伊帐号(包括通过作弊手段批量注册的越伊帐号、普通越伊帐号等)在越伊动态、评论、消息、帐号信息中发布的营销信息、无意义信息或买卖粉丝信息。
用户知悉并同意,越伊运营方有权根据技术规则通过检测验证等方式判断用户帐号行为是否构成自动化行为、用 户帐号所发布的信息是否为垃圾信息,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所有处理措施所依据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帐号操作记录、越伊动态、评论、点赞等)均以 越伊平台后台记录为准。
4.6
由于越伊服务的存在前提是用户在申请开通越伊服务的过程中所提供的帐号,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 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或越伊服务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越伊运营方。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等非越伊运营方原因导致帐号、密码及越伊服 务遭他人非法使用的,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7
用户同意越伊运营方在提供越伊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越伊平台网站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用户同意接受越伊运营方通过电子邮件、私信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8
为了更好地促进信息分享及宣传推广,用户授权越伊运营方可在越伊及其关联产品和服务上使用越伊内容,以及 为宣传推广之目的将上述内容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用户对越伊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前述授权并不改变用户发布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属,也并不影响用户行使 其对发布内容的合法权利。
4.9
用户在使用越伊服务的过程中应文明发言,并依法尊重其它用户的人格权与身份权等人身权利,共同建立和谐、文明、礼貌的网络社交环境。
4.10
用户在使用越伊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0.1 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条约或规则;
4.10.2 不得违反与网络服务、越伊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及行业规则;
4.10.3 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10.4 不得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不实虚假、冒充性的、骚扰性的、中伤性的、攻击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种族歧视性的、诽谤诋毁、泄露隐私、色情淫秽、恶意抄袭、暴力、血腥、自杀、自残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10.5 不得侵犯任何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4.10.6 不得为其他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越伊服务。
4.10.7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越伊运营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誉或信誉等合法权益;
4.10.8 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影响越伊运营方正常运营、破坏越伊经营模式或其他有害越伊生态的行为;
4.10.9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各级国家机关及政府形象;
4.11
针对某些特定的越伊服务的使用规则及说明,越伊运营方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系统通知、消息、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均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越伊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4.12
越伊运营方有权对用户使用越伊服务的行为及信息进行审查、监督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